按金管理與退還

Deposit Management & Return

香港住宅租約的按金通常為2至3個月租金。按金的目的是保障業主,以防租客拖欠租金或損壞物業。

業主在收到按金後,應妥善保管,不應與個人資金混合。按金在租約期間不產生利息(除非合約另有規定)。

租約期滿後,業主應在租客交還物業時進行檢查。如物業狀況良好,沒有欠租,按金應全數退還給租客。一般退還時限為7-14天。

業主只可因以下原因扣減按金:拖欠租金、物業損壞(正常損耗除外)、欠交水電煤等雜費。扣減金額必須合理並有證據支持。